李远东,
1964年8月生,广东茂名人,
现任广东书法院院长,
国家一级美术师,
第九、十届全国文代会代表,
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,
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,
第四届中国书协评审委员,
中国书法家协会行书专业委员会委员,
行草十家之一,
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第十一、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委员、评委,
中华诗词学会书画界委员会常务副主任,
中国楹联学会会员,
广东省第九、第十、第十一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,
广东省政协文史委员会委员,
聘为广州美术学院、暨南大学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、广州大学等多所大学客座教授、研究生导师;
曾多次在全国书法展览比赛中获奖、入展,
组织策划全国性书法展览、学术活动三十多场;
当选为2015年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,
“跨世纪·2011中国书法十大年度人物”,
荣获书法报·书法海选2010-2011年度“兰亭诸子奖”(全国三甲之一),
“全国五一文化奖”,
“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”等;
2014、2018年分别于广州市艺术博物院、广东美术馆成功举办“游目骋怀”—李远东书法艺术作品展以及“新时代赞歌暨岭南春望”—李远东书法艺术作品展,出版个人作品集、专著多部。
李远东会心魏碑及草书创作,
其所作魏碑能去刀痕而得笔法,
甚得深厚凝重、清新刚健之气;
草书笔势宏逸,信手天成,
率由胸襟,直抒胸臆,
力求在碑学风格与个人审美取向中寻绎契合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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