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毕培先,山东淄博人,曾任常熟知县与上海南汇知县,手札一通,二页。
尺寸:23x12.5cmx2。
思进轩藏品。
释文:
敬禀者竊,姪,仰承,
恩拂感若春风远隔,
慈晖爱同冬日际兹人时行夏天道先春恭维,
世伯大人黼黻扬庥,
簪裾霭瑞,
垂金带而,
恩承,
金殿近依,
日月之光,
咏玉绳而价重玉堂渥迓,
云霄之宠翘瞻,
紫气曷罄丹忱。姪,关榷从公樗庸滋愧时当饯腊欣逢,
穀旦以抒诚颂晋迎年谨上芜词而志忭肃禀虔叩,
年禧敬请,
钧安伏乞,
垂鉴。世愚姪毕培先谨禀。
毕培先,光绪十年(1884)至十一年在任。字元卿,监生,山东淄川(今属淄博)人。光绪十年,僧人振园募化建造接待禅寺,他与吴江知县夏宗彝共同为此签发证明。三十四年署常熟知县。位于苏州闾门外的枣商会馆,系嘉庆年间由河北、山东的枣商会同苏州南北货业商人共同修建的,兵燹后,只剩一亩三分基地,一直由南北货业商人掌管。光绪三十三年,南北货业商人王生茂等通过苏州商会向苏省商务局缴款领得印照,先拟修复会馆,后又决定在基地上改建民房出租。在苏州的山东人小阿三、陈胜泉等闻讯后,以王生茂等并非山东人氏,无权拥有山东会馆地基为由,向官衙兴讼。稍后,时任常熟知县的他与同是山东籍的江阴知县孙友萼出面干预,要求以此地基兴建山东全省会馆。最后,江苏巡抚以补给地价、地产充公裁决。宣统元年(1909)九月任常熟知县,元年至二年任南汇知县。吴江档案馆案卷《城区寺院财产调查表》,《江苏省通志稿·职官志》卷22,民国《重修常昭合志》卷16,马敏《商事裁判与商会——论晚清苏州商事纠纷的调处》,《上海旧政权建置志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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